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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志愿者管理办法

时间:2013-05-21    来源:银河国际手机网址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佛山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规范和保障红十字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银河国际手机网址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志愿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银河国际手机网址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完全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自愿在银河国际手机网址登记,遵守“佛山市志愿服务队、志愿者管理办法”,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或者协助红十字会工作的中国公民或海外人士,统称为“佛山市红十字志愿者”(以下简称为:志愿者)。
   
不足18岁的青少年参加红十字志愿者,应征得监护人同意。

第四条 由志愿者组成,根据其意向、知识、技能等组成不同的分队,服务或协助红十字工作的队伍统称为“佛山市红十字XXX志愿服务队”(以下简称:志愿服务队)。
   
第五条  志愿服务队受“银河国际手机网址志愿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志工委)管理。

第六条 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具有参加志工委和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二)具有受红十字会或志工委的委托开展相关工作的权利;

(三)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有关会议,接受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参与志愿服务计划的拟定、设计、执行和评估,获得所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完整信息;

(五)参与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并有权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六)优先获得志工委及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七)自愿退出红十字志愿者组织。

第七条 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红十字志愿服务相关管理规定;

(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精神,维护志工委和志愿服务队的合法权益、形象和声誉,不得滥用红十字标志;

(三)认真执行志工委和志愿服务队的决议、决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每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一次;

(四)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时出示红十字志愿者证,佩戴志愿者标志,妥善保管志愿者证和志愿者标志;

(五)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不得侵害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

(六)禁止以红十字志愿者的名义参与以赢利为目的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第八条 佛山市红十字会定期对有特出贡献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志愿者资格的注销

凡具有以下行为者,注销其志愿者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不接受志工委和志愿服务队的管理;

(二)无故不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每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到一次;

(三)在服务过程中未履行志愿服务义务,损害红十字形象,影响红十字声誉;

(四)自愿退出志愿服务。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银河国际手机网址